﹝站在荒涼殘破中的一位菲律賓女性。照片來源:AFP﹞
文 /Peter
編/Paul
記得前陣子海燕強颱剛重創菲律賓時,
看到有些群眾對於上半年的廣大興事件依然耿耿於懷,網路上亦或一些各大媒體的新聞相關版面底下的留言,總是充斥著些較於情緒性的字眼。
『菲律賓殺我們的漁民,幫他們幹嘛啦!』
『不要說送幾百萬給他們,幾百塊我都不想給!』
『那種國家的人民最好死一死啦!哈!』
就連我身邊的一些朋友們,竟也對於我個人支持援助菲律賓救災行動的想法感到不解,有鑑於此,決定來談談關於菲律賓天災,之於在台灣的我們,究竟該用甚麼樣的立場去看待?
確實,當時廣大興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舉國上下無一不感到氣憤,甚至有民眾、商家遷怒到了在台工作的菲籍勞工,歧視乃至欺負的事件層出不窮,我們都因枉死的漁民感到生氣又遺憾。
但,這真的給了我們現在菲律賓在深陷天災地獄的同時,一個好的理由去火上加油嘛?
在此,先讓我們看看個例子先:
想像一下,你發現當你另外一半劈腿,理由是「因為我覺得劈腿不是錯的」。
或者,你考試考了極高分,但老師卻給你不及格,原因是「我就是看你不順眼」。在這兩種情況下,你都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當初整起事件其實對台灣不友善的是菲律賓政府,以及公務船上開槍的人,並非那些現在受非戰之罪的菲律賓災民,而在海燕颱風重創菲律賓的後續,我們卻常打著「我就是看你們菲律賓人不爽」、「誰叫你們殺我們的人」等等把情緒凌駕了一切,把怒氣的發洩,建築在災民身上,且引之為正義的伸張,這樣的不公平對待,和上述的例子,我們的道德感與之有何不同呢?
道德標準不會因為你當下的感覺,或怎麼做對自己比較有利,或是其他人為自己的行為找的藉口而有所改變。
而道德的意義正是使我們所生存的世界,流動的社會,乃至你與他人所站在一起的土地,都因道德而變得更美好,道德應當是人與人之間的適當對待方式才是,
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 1875-1965)說過:「倫理這個名稱指的是:我們關心良善行為。我們覺得有義務考慮不只自己的個人幸福,而且也考慮他人及社會整體。」
然而這並非是要我們在面對類似廣大興事件這樣使我們感受到不被公平對待的同時,去善待包容菲律賓政府,而是要在這樣的背景情形下,在菲律賓人民遭遇這樣的悲劇時,做出我們該有的道德底線的反應。
所謂的道德最基本要求,我用《聖經》路加福音(Luke)第10章來做個簡單的描述:
一個猶太人從耶路撒冷(Jerusalem)要到耶利哥(Jericho),在中途碰上土匪。他不但身上的錢被搶,衣服被剝光,還被打傷,最後被遺棄在路旁,奄奄一息。
一位教宗教的老師以及一位在教會任職者相繼經過,但他們都沒有停下來幫助這個猶太人。最後來了一位撒馬利亞人(Samaritan),他不但為這個人包紮傷口,還帶他到附近旅館,整晚照顧他。隔天要離開時,撒馬利亞人告訴旅館主人:「請幫忙照顧這位可憐人直到他康復,不論他吃住要花多少錢,我下次來的時候會全數付給你!」
並非要我們如聖人般的大愛,像陳樹菊女士、德瑞莎修女(Mother Teresa)或是故事中的撒馬利亞人那樣無私的奉獻己身,一定要像個慈善者(good Samaritan),而是我們總在自己陷入苦難時期待別人發揮愛心、見義勇為;但是看到別人受苦時,卻常常做個旁觀者。
因此道德僅要求我們能夠做個「最低限度的慈善者」,碰到類似的情況時不要冷漠以對,能夠伸出援手,表現出我們的同理。
而所謂的同理心即是站在對方的立場想,試著設身處地、將心比心,但同理並非只是同情,同情是一種基於惻隱之心的憐憫態度,而同理則是問自己:「如果現在是我遇到對方的處境,我會怎麼想?」
每個人都希望被當作有尊嚴的人對待,需要被尊重與關懷,同理心即是把對方當作真正的人來看待,所以展現同理心的最簡單作法就是捫心自問:「如果我是他,我能不能接受相同的情況? 」
另外,道德並不會因為社會中多數的民粹氣氛而就變成主流,堅強的道德感應該像我們的人生指南針一樣,永遠指著對的方向,不會受到周圍的人說什麼或做什麼的影響,而像當時廣大興號以及到現在菲國天災沸沸揚揚的討論,大多數的那些訴諸情感以及群眾壓力的思維,都也犯了訴諸仇恨(appeal to spite)以及訴諸多數(appeal to the majority)的邏輯謬誤,這樣的判斷並不會使我們變得更好,相反的其實只是不斷的將自己往非理性的邏輯坑裡跳,而我們的道德觀,也將被摧毀殆盡。
而為何這樣關心良善且援助他人的同理心跟道德重要?
在這舉兩個例子做說明:
〔案例1〕:1964年3月,一位住在紐約皇后區的夜歸女子Kitty Genovese在自家附近被歹徒刺死。報導指出,共有三十八個鄰居親眼目睹這個慘劇發生或聽到她的求救聲,卻沒有一個人打電話報警或採取任何行動。
〔案例2〕:2010年9月,林姓退休男子深夜開車返家,在距離家門口約三百公尺處自撞電線桿受困。他的兒子下班經過車禍現場時不以為意,沒有伸出援手。返家後驚覺不對勁,衝回現場時還是晚了一步,父親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
簡單來說,即便是一個人人都不犯法的社會,若是缺乏了這樣的道德,也不會是美好的社會,法律只是行為的最起碼的底線,道德才能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好,試著用更柔軟的心態,去面對著他人在遭受我們自己也不願面對的生命重擊時,能給予更適當的回應,才是我們每個人都所樂見的氛圍、社會,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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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依據菲國辦事的情況
你捐過去的錢只會進到政客口袋
YES 如果你不了解菲國的政客機制運作,你捐過去的那些錢會全進到政客口袋,反而無法幫到那些菲國人民吧,如果想確保能幫助到菲國人民,最好要親自過去一趟。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欺負漁民的是菲律賓政府, 菲律賓許多百姓也覺得如此做十分不妥, 甚至有人寫社論到報紙上要求政府改變態度, 道歉且給予補償
現在受災的是菲律賓人民, 他們也因為政府防災及救災的無能而受苦, 且往往受苦最深的是社會最弱勢的一群
他們同樣也是受害者, 為什麼我們要為他們的受苦叫好?
菲律賓人民受苦了, 就會讓漁民獲得正義嗎?
那些反對菲律賓政府蠻橫態度的菲律賓百姓, 要是聽到台灣居然有如此輿論為他們的受苦叫好, 心理會有什麼感覺?
台灣若是表現出這種輿論, 在菲律賓最弱勢的人民受難時叫好, 表達到國際上, 會顯示出台灣人道德高尚還是墮落?
若是對捐錢的團體有所疑慮, 那就選擇更好的捐款渠道, 捐款給有信譽的團體而不是政府
(其實政府賑災本來就是份內事, 以一個國家的財力也不需要民間捐款)
其實有些是中共網軍留言的,看看奇摩新聞下的留言就知道! 其實民間慈善團體及政府已做得不錯了!
劈腿跟給不及格的例子套用在菲律賓風災上有點怪,因為「你」沒有先傷害另一半跟老師。當然,當初廣大興事件中對台灣不友善的是菲律賓政府並非災民,但這兩個簡單例子中的雙方都是直接當事人,風災中的災民與台灣輿論雙方都不是廣大興事件的直接當事人,用這麼簡單的例子比擬似乎不那麼適用。
同意身為人應有最低的道德底線,例如不該火上加油或為其他人受苦叫好。但我認為前因與情緒是不能忽略的部分,人在情緒的影響下要做到「伸出援手」的同理是有其困難的。在情緒處理過、前面事件較不影響之後談「同理」是可以接受的,但若忽略前因與情緒直接說「同理」似乎並非人之常情。
以上簡單想法回應:)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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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Hello, it’s Austin Hawes here!
I work as a professional an essay writer and have created this content with the intent of changing your life for the better. I started honing my writing skills in my school years. I learned that my fellow students needed writing help—and they were willing to pay for it. The money was enough to help pay my tuition for my remaining semesters of college.
Ever since college, I have continued to work as an academic writer. I was hired by a writing company based in the United Kingdom. Since then, the essays that I have created have been sold around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In my line of work, I have become familiar with hearing, “Austin, can you help me meet my writing assignment deadline?” I know that I can provide this service.
Academic Writer – Austin Hawes – http://www.andersnordberg.com Corps